文章详情

广州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8号)

12-01     浏览量:57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9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

马溪路牌坊至西河新村区域,西河社旧村至西湖社庙口区域,南岳社曾仔岭新村至马溪村路牌坊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狮岭镇

(一)河滨大道以南、旗岭大街以北、金狮大道以东、杨仙路46-2至旗岭大街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雄狮西路、铁路线、老鸦斗大街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三)康政西路以南,康政西路16-2号至16-4号以北,狮中路以东,康政西路32号至16-2号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四)新扬村旧学校以南、新扬村村委会以北、新扬小学街以东、水渠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五)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六)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楼栋除外)。

(七)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