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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第一次校招“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详情

11-26     浏览量:65

一、直属单位

1.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等服务政策工作,参与拟订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外地优秀毕业生引进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和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以及档案托管和转递等工作;负责人才、智力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组织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和咨询等服务,参与国家、省、市大型公益性网络招聘活动;承担人才配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有关网站建设和维护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和流动人才集体户籍管理工作,以及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服务工作;承担档案挂靠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档案挂靠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中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人才素质测评与考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和培训;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引进、外地应届毕业生入户指标卡发放和接收、人才管理及人事管理咨询服务;承担组织和指导区(县级市)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展人才公共服务和人才交流合作,与珠三角城市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域人才交流服务合作;参与省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承担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参与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配套政策、法规、规章以及总体规划、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提请聘任、解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3.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的经办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社会化发放、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提供合理化建议;开展与社会保险业务相关的数据测算、调研、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和网办等外部应用规划、建设及相关的配套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审计稽核、社会保险待遇反欺诈反冒领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追偿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和社会保险基金资产的整体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和特殊工种经历核定的具体工作;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有关宣传、咨询、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保管和服务,规范和指导全市社保档案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以及企业年金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全市性补贴、津贴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对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监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基金管理、稽核内控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属、省垂直管理一级以下预算、中央驻穗二级以下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关系转移、待遇核定等具体经办业务;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各统发单位相关人员的工资审核和发放工作。

4.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创业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我市公共就业失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失业数据的实时监控、统计、分析的工作;负责实施就业政策,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承担搭建创业平台、开发创业指导技术等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

5.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承担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受委托承办对本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规范的开发工作;开展本市技能评价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的建设工作;承担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服务中心(挂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信息采集、制作、发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政府公共服务、异地业务等“一卡通”应用推广的任务;承担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数据处理、分析、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域性人事人才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平台的技术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为相关部门处理、提供和交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

7.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人事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测评等各类人事考试工作;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及题库建设;协助做好省市人事考试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职称评定、资格认证、能力评价认定、资格证书日常管理等;承担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和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全市留学人员有关的人事公共服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人员的引进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各类公派留学、人事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等项目的开展和平台建设;承担与中心业务相关的人事公共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建议及实施;负责全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协助全市职业中介机构日常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开展跨地区劳务交流协作具体工作;负责本市特困失业人员及随军家属就业推荐、就业培训服务。

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举报中心)

主要职责:受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负责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广州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院机构管理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用复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的具体工作;承办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协助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受理、核查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申请和出具守法诚信证明工作;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协办工作。

10.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广州)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的培训及继续教育;承担世界技能大赛标准转化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世赛技术、世赛资源、世赛选拔集训和激励表彰等方面研究,开展标准推广应用、成果转化;承担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开发、研究、发行,教学实验器材的研究开发;承担全市技工院校办学情况的数据统计;承办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承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督导、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与职称评审;承办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和专业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参与技工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评估论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

11.广州市干部健康管理中心(挂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市直机关公职人员身体健康管理及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职人员健康素养;承担市直机关公职人员健康管理科研工作,建立健康大数据分析体系;承担市直机关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测评、咨询、培训及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公职人员、市离退休副省级以上干部、广州地区“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定点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周边社区医疗保障公益服务工作。

12.广州市技师学院(挂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广州市农业干部学校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1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14.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挂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轻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15.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挂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机电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16.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17.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挂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承担社会和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任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和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承担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员和社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承担与学校教学相适应的生产性实习工作。

二、代管单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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